上世纪三十年代,我国老一辈教育家刘绍禹,曾提出过亲子教育的十七条原则。
1、不要时时、处处过问,以免养成儿童过度的自我中心心理。
2、不要太亲近孩子。这样会使其依赖或自卑的心理难以打破。
3、不要凡是孩子想要的东西全都给。孩子从小就应该知道权利和义务的关系:不尽义务,不享受权利。
4、不要贿赂孩子。父母有时为避免孩子一时的搅扰,便拿金钱物品给孩子,这等于奖励他们的搅扰,养成其要挟大人的习惯。
5、不要欺骗孩子。否则会使孩子对父母的信人消失。
6、不无故恫吓孩子。吓唬会使孩子以后不再遵从一切告诫。
7、不要当众批评或嘲讽孩子,以避免孩子形成怀恨或害羞的心理。
8、不要在孩子面前争论惩罚的办法。若父母主张不一,会使孩子无所适从,从而影响孩子与父母的关系。
9、不要对孩子太严厉,以免养成其过度的畏惧心或面善心非的性格。
10、不要过于夸奖孩子。过度的夸奖,容易造成沽名钓誉的心理。
11、不暗示孩子做不良之事。
12、不要勉强孩子做不能胜任的事情。
13、不要用成人的意见决定孩子学习什么,不勉强孩子。
14、让孩子有充分的自由活动。只要其行为不越轨,父母最好不加干涉。
15、训诫孩子时,应力持镇静。切忌借孩子泄愤。
16、孩子活动偶越常轨,不宜直率防止,可婉转代之以良好的警示。
17、要多帮助孩子分析其成长教育环境,衡量其行为能力,并指导孩子解决问题。孩子越大,便越能料理自己的事物,父母不宜越俎代庖。